近日,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下发通知提出,今年6月至11月20日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开展“2019年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”活动,努力建设生态环境执法铁军,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的执法保障。
本次大练兵将与河北省开展的各项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相结合,统筹省、市、县三级执法队伍,瞄准河北省各项污染防治工作问题集中点开展。各地将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,以污染防治专项执法、交叉执法、异地执法为练兵场和战场,将大练兵融合到污染源和生态保护日常监管、专项执法检查、违法案件查处中,通过以学助练、以上带下,互相学、交叉学,锻炼执法人员现场检查、发现问题、调查处理等能力,提升各地整体执法水平。
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,将加强对各市环境执法重点工作、执法专项行动、行政处罚、双随机抽查、散乱污治理、移动执法应用等完成情况分析,定期通报各地进展。各地要根据通报内容及时整改,督促辖区内各执法机构提升水平,加强对县(市、区)督导检查力度,确保各项执法重点工作贯彻落实到位。对蓝天保卫战强化监督工作、省级执法专项行动、市级交叉执法中存在问题较多的县(市、区),以及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适时开展解剖式执法,开展点对点练兵执法,分行业培养一批环境执法业务精兵,建立全省执法骨干人员库,推动全省环境执法能力提升。同时,河北省将加大执法稽查力度,在原有稽查全省30%的市级执法机构基础上,对全省各市、雄安新区全覆盖稽查,对检查发现的执法力度不够、执法不规范、执法不到位、执法不落实等问题,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
各地将强化体检式、预防式、服务式执法理念,将环保执法与服务结合,提升企业的环保意识,帮助企业将违法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,努力实现环境执法的法律效果、社会效果和工作效果的统一。
根据要求,今年6月至11月20日为活动实施阶段,各地将开展多样的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。11月21日至12月5日为自评阶段,各市对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评,推选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候选名单。12月5日前,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将组成专家评审组,对各地报送案卷和抽查案卷的行政处罚全过程进行评审。12月6日至2020年1月,河北省将对大练兵活动中的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进行表彰。